9月13日,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于9月12日接受了长江证券、景顺基金的调研。并行科技主要介绍了不同的算力资源接入模式及其成本结构、毛利率差异,参与超算算力网络建设的相关情况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通过共建模式和外购模式获取算力资源。外购模式是指公司与上游算力供应商(各类超算/智算中心、电信运营商及其他厂商)签订算力资源采购协议,通过对接调试将其算力资源纳入公司超算云平台,并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量提供服务的形式;共建模式是指公司采购算力服务器、存储及网络设施等,租赁和使用数据中心相关设施形成计算集群,并为下游客户提供公司自有算力的形式。
外购模式下成本主要是算力资源使用费,共建模式下成本主要是算力服务器和相关 IT 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和 IDC 使用费。
总体而言,共建模式算力资源毛利率高于外购模式。外购模式下,公司可根据用户算力需求调度使用接入的算力资源,但公司不拥有相关算力设备的所有权。一定比例的外购模式算力资源有助于丰富算力服务产品类型、提高整体算力资源利用率。共建模式形成的算力资源,公司可根据不同应用类型和计算场景进行定制化和优化,在合理的利用率水平下,共建模式算力资源产生的收入对应的 毛利率更高。
公司核心业务为算力服务,细分产品线包括通用云、行业云和 AI 云。 其中,AI 云面向人工智能基础科研和 AIGC 领域客户在 AI 深度学习和科学计算等方向的 GPU 算力资源需求,提供高性能 GPU 算力资源及相关 PaaS 平台及 SaaS 化应用服务平台产品。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算力服务提供商,长期与包括国家级超算中心、电信运营商、地方智算中心在内的各类主体开展深度合作,并积极参与高性能计算领域的国家级科研计划和技术标准制定。公司近几年参与的超算算力网络建设重点项目如下:
(一)入选成为“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成员单位
“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起,聚焦于高质量数据供给、高性能算力提供、高价值模型应用。该计划通过征集算力伙伴、数据伙伴、模型伙伴、应用伙伴和投资伙伴,旨在搭建一个实现产业协同、资源互补、应用落地、合作机制灵活的市场化服务平台。公司凭借其在算力服务领域近二十年的技术积累和创新突破,以及在 AI 云智算平台的产品和运营服务能力,成功入选成为“算力伙伴”成员。
(二)加入国家超算互联网联合体
2023 年 4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司组织召开国家超算互联网工作启动会,发起成立了国家超算互联网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联合体是科技部为促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专项而发起的配套工作及沟通机制,旨在协助国家有关单位制定国家超算互联网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推广和宣传超算互联网理念、标准和政策,广泛联合对超算互联网有益资源。
(三)参与“中国算力网”重大创新工程项目
公司还参与了鹏城实验室牵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科技部支持的“中国算力网”重大创新工程项目。中国算力网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构建自主创新的算力网络技术体系,建成覆盖国家超算中心、智算中心、数据中心等大型异构算力中心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国家级算力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实现算力供给模式的变革。
此外,公司在今年 5 月份提出“算海计划”,旨在通过与算力建设合作伙伴共同建设面向模型训练的超大规模单体集群,向头部用户提供单一大规模集群的算力服务。未来公司将继续与全国众多超算/智算中心开展深度合作,密切关注国家超算算力网络建设和发展进程,并积极参与科技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相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顺应国家发展战略,助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
公司算力网络平台目前已接入一定规模的国产芯片算力资源,国产算力事业部几十名应用工程师负责用户应用安装、移植、测试、适配、优化,以及运行过程中的保障工作。尽管当前国产芯片算力使用量占比还不高,但基于公司已服务的客户群体广度,国产算力芯片产品迭代和技术演进,以及公司在应用运行特征分析和优化的技术积累,公司相信未来国产算力将加速实现规模化替代。
目前公司存在四类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限售安排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持股平台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健、贺玲夫妇及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 17,736,83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46%。
该部分持股限售安排: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减持,公司实现盈利后继续锁定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即该部分持股可在盈利年度次年的 12 月 31 日后减持。
(二)股东吕大龙先生、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8,057,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84%。
该部分持股限售安排: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减持,公司实现盈利后,上述股东可以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该部分持股。
(三)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5,4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36%。
该部分持股限售安排: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四)公司员工参与的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
该部分共计 1,000,000 股,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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