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000698)9月30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是沈阳化工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至2021年,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上述行为导致沈阳化工2018 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44%、虚减存货5.09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57%,虚增预付账款3.42亿元,虚减应付账款2.97亿元;《2019年年度报告》 虚减营业成本2.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40%,虚减存货9520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07%,虚增预付账款491万元,虚减应付账款4.25亿元;《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4亿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14%,虚减存货5.87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61%,虚增预付账款10.26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本1.48亿元,虚减利润总额1.4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1%,虚增存货2.91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2.88%。沈阳化工已披露相关公告对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另查明,当事人主动供述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
辽宁监管局认为,沈阳化工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孙泽胜在2018年任沈阳化工总经理兼董事期间,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利润数据异常情况;在2019年至2021年任沈阳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阳蜡化董事长、执行董事期间,全面负责沈阳化工和沈阳蜡化的经营管理,决策指挥沈阳蜡化利润、存货等财务数据调整事项。孙泽胜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是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沈阳化工时任总会计师李忠主管沈阳化工会计工作,组织实施沈阳蜡化利润、存货等财务数据调整事项,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是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沈阳化工时任董事、沈阳蜡化时任总经理杨林,负责沈阳蜡化生产经营工作,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生产经营情况,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是前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沈阳化工时任董事,沈阳蜡化时任总经理姜立辉,负责沈阳蜡化生产经营工作,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生产经营情况,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21年年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是前述违法 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沈阳蜡化时任财务处负责人冷昭甲,负责沈阳蜡化财务工作,具体实施了沈 阳蜡化利润、存货等财务数据调整行为,与前述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前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辽宁监管局拟决定:一、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孙泽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万元的罚款。 三、对李忠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四、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万元的罚款。 五、对姜立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六、对冷昭甲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同时,辽宁监管局拟对孙泽胜采取 8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忠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氯碱、聚醚多元醇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烧碱、聚氯乙烯(PVC)糊树脂、聚醚多元醇 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医疗、汽车、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高铁建设、场地铺装、防水材料、密封胶/黏合剂、家居海绵、鞋材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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