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26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明诚文体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明诚文体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明诚文体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明诚文体未按规定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易仁涛,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秘高维,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珍玉,公司时任董事喻凌霄,时任总经理闫爱华,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760万元罚款;对易仁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珍玉给予警告并处以145万元罚款;对高维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喻凌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闫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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