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6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存在以下情形: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954.7元,并处380.53万元罚款。对程某园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马某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汪某处1.67万元罚款。
此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罚款28万元;董瑶、黄泽仁、路雨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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