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24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管理规定; 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管理;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6.99万元。对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江信用社姜某梅、骆某龙分别罚款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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